昔日繁华的中环汽车商贸城如今为何没落?

江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31点击:34
武汉留言板:昔日繁华的中环汽车商贸城如今为何没落?  1.门店形象参差不齐,品牌管理混乱,有几个百姓知道这家店是汽车二级商,还是自营店?都只认店门口挂的牌子,有的以前商家退场的,现在租进去的商家照用以前牌子的应该时有发生吧,还有的更是挂多个品牌的,像是搞批发,规划范管理何在?或者是多久没有更新了? 2.门店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进店前哥啊姐亲热的很,签完合同交完定金,对你拍桌子辱骂,消费者体验过一次不会再来第二次,更不会推荐亲朋好友来消费,长此以往失了人心,不凉才怪! 3.市场内门店销售合同各有千秋,没有进行统一化管理,有些不良商家合同内容避重就轻,霸王条款居多,侵犯消费者权利后难以维权,如打官司周期太长,心里还没有底,只能忍气吞声,不公平合同成为不良商品逃避惩罚的工具,公理何在? 4.汽车消费属于百姓第二大消费品,出了问题就是几万或几十万损失,监管部门对此关注度应该加强,特别对每月都有投诉的商户进行重视并责令整改,对他们的纵容或不作为,就是使他今后变本加厉坑害消费者的底气! 在任何地方买车都没出现过问题,不是自己亲身体验,不知道中环商贸城的水深!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仅供相关部门参考,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023年5月18日我所组织双方到所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按合同执行,可贷款12万元,您拒绝提车,要求退还定金8000元,商家仅同意退还2000元,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走司法程序维护权益。 2023年5月22日14:38:01,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湖所通过电话8296178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湖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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