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公积金实行直接商转公,不需要商贷部分结清的提议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20点击:52
留言板:湖南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出了利国利民的好政策(重磅好消息!长沙商转公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希望武汉市政府能跟进,此举能减小大部分民众的贷款压力,促进人们消费,增加GDP。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商业贷款转组合贷的诉求已经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结合本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调整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政策,经报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并通过后执行。 我市《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原商贷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我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余额过于庞大,近几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一直处于持续吃紧的状态,个贷率长期维持在95%左右的高位运行,没有资金也没有能力支撑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的组合贷款,否则将会直接导致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枯竭,影响到更多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一旦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合理充裕后,我市将开展这方面的调研工作,并依法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5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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