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江锦城三期外违停问题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20点击:42

留言板:本人在2023-04-28 08:31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的留言,回访人员打电话称违停10分钟内把车移走是可以不处罚的,说需要核实当时路面是否拥堵、我的违停车辆是否影响交通等。然而至今未能给我一个答复。从违停照片上看,路面通畅且基本没有行人和车辆通行,当我收到违停短信后第一时间去移走了车辆,前后不超过5分钟,且当我向执行辅警fj096038咨询政策时,该辅警态度恶劣,让我直接按罚单上的信息去投诉他,简直不可理喻。烦请相关部门尽快给我答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移走了违停车辆还要被处罚,请告知原因。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洪山区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4月28日将车辆停放在光霞东路被贴单,对此有异议。我队告知您该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经违法照片核实,执法时驾驶员不在驾驶室内,且执法前我队人员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该车辆并未驶离,违法事实存在,我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我队依法执法并无不妥。如被处罚且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针对您反映是否有迁车时间的问题,目前交管部门在非严管路段违规停车,会向车主手机发送提醒信息,如10分钟内移走车辆则不会进行处罚,而您的机动车所停路段禁止停车,不享受该便民措施。根据《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十四条第五项文件规定,该车辆未停放在停车泊位范围内,违停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此类情况则在发送提醒信息的同时处罚。关于您反映我队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我队将予以核实,若工作人员存在态度不好的问题,我队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5月17日15时51分洪山区交通大队通过电话8873967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洪山区交通大队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洪山区交通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洪山区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4月28日将车辆停放在光霞东路被贴单,对此有异议。我队告知您该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经违法照片核实,执法时驾驶员不在驾驶室内,且执法前我队人员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该车辆并未驶离,违法事实存在,我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我队依法执法并无不妥。如被处罚且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针对您反映是否有迁车时间的问题,目前交管部门在非严管路段违规停车,会向车主手机发送提醒信息,如10分钟内移走车辆则不会进行处罚,而您的机动车所停路段禁止停车,不享受该便民措施。根据《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十四条第五项文件规定,该车辆未停放在停车泊位范围内,违停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此类情况则在发送提醒信息的同时处罚。关于您反映我队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我队将予以核实,若工作人员存在态度不好的问题,我队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5月17日15时51分洪山区交通大队通过电话8873967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洪山区交通大队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洪山区交通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