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制工时制度相关问题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20点击:135

留言板:综合制工时制度是什么时候、由什么人或组织创造出来的制度?其内容存在诸多不合理,践踏了劳动人民的辛劳付出。请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详细的阐述及解读,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5月15日11:28,我局劳动保障监察与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答相关问题。 您咨询综合工时制度相关政策,希望对此进行详细的阐述及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1994年劳动部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明确“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对于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当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岗位,职工也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各区行政审批局网站查询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监察农工处(劳动关系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5月15日11:28,我局劳动保障监察与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答相关问题。 您咨询综合工时制度相关政策,希望对此进行详细的阐述及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1994年劳动部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明确“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对于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当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岗位,职工也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各区行政审批局网站查询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监察农工处(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