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集二期还建房,更换物业公司没有经过大家同意,

黄陂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17点击:54
武汉留言板: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二期还建房物业费1.5元,周边商品房的物业费0.8元 请问一个还建房的收费比商品房还高,这个标是怎么招的,这个物价局是怎么定的。还是因为有部分人不交费,所以就把价格定这么高。还有人肯定的告诉我这个小区关系户是不交费的。请问一下,是不是只要领导不花钱,就不管老百姓死活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投诉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目前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已定价。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立有《小区停车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符合明码标价规定。目前停车收费属市场行为,已督促开发企业与业主协商解决停车收费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办公电话与您联系,并告知您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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