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就业 > 用人单位压榨员工

用人单位压榨员工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12点击:23
留言板:你好,我在叫城悦时代的公司做秩序员,五一当天他没有加班工资,叫别人上班,我没上,他说当天算旷工,现在今天他要我走人了,工资他是这个月十号一起发给我,我也不是要跟她打官司,但是就是这个公司吧,有点太欺负员工了,完全是不把劳动法当一回事,打劳动局的电话,劳动局说要劳动制裁,我一个个体跟他个公司劳动制裁,感觉没可能,就是想投诉一下他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是因为被辞退后的纠纷进行投诉,新洲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关于劳动者被辞退后的赔偿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非本人原因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赔偿金额取决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赔偿标准对应每年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也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反映的问题涉法涉诉,建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新洲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5月8日通过电话89357252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