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3第2881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11点击:21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3年7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5397104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宋庆岑(已故),李绪芬(已故) 宋新军 50% 宋丽 50% 武房权证市字第2008001204号,洪国用(2008改)第1752号  洪山区雄楚大道元宝山120号1栋2单元5层1室  79.61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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