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生儿早产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5点击:34

留言板:武汉新生儿早产(32周)住保温箱可以报销嘛?报销比例是多少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您希望咨询您咨询新生儿办理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办理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根据武政规[2017]24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新生儿拥有武汉市户籍或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新生儿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出生次年按我市规定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根据武政规[2017]24号文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乙类先付10%余下部分按甲类比例支付。首次参保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由参保人或代理人在参保登记规定时限内,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手续。2023年5月4日10时55分我局通过电话:595985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武汉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