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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拆迁政策兑现、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4-27点击:83
武汉留言板:蔡甸区老一中片区拆迁补尝条例是一个政策、在实施中出现了两个政策即:住房三年后未交付的安置费支付了150%、而门面房未支付150%、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咨询,并向开发商进行了核实,目前根据房屋拆迁征收政策,房屋住宅补偿政策是36个月后按照150%的标准进行补偿,商业门面并没有政策按照36个月后150%标准进行补偿。2023年4月18日,我街通过电话027-8499208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街将继续履行职责,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经办单位:蔡甸区蔡甸街道马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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