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华府峯境周边噪音不断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4-12点击:65

武汉留言板:福星华府小区周边跳广场舞的噪音不断,每天都 有,喇叭声音巨大,辻别人怎么休息,跳舞的也 不怕把自己搞聋了。具体地址一个是6号线杨汊 湖地铁站c出口处,一个是福星华府垃圾转运站专 班办公点周边空地,这事一天不解决,我天天投 诉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检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出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社区民警已向福星华府峯境小区门口跳广场舞的居民反映此事,并告知居民使用音响器材时要降低音量,勿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4月3日,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689400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检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出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社区民警已向福星华府峯境小区门口跳广场舞的居民反映此事,并告知居民使用音响器材时要降低音量,勿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4月3日,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689400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