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东湖高新交通大队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4-8点击:29

留言板:位置:海纳路,路边停车一周内被贴罚单三次,每次都是18:30分以后。第一:非工作日工作时间,也非早晚高峰。第二:该地位于宇峰家园、一条街都是门面,根本没有划定任何停车位,请问车往哪停,人都在旁边,为什么不能通知一下,立马就能开走。第三:宇峰家园、天惠小区、葛光社区三个大体量小区均在此,小区内车位少之又少,租户、住户只能临时停外面,如果堵塞交通,5分钟内就能下来开走。第四:我的车一周内停了四次,贴三次罚单,第一二次就算了,我都避免18:30停车,结果第三次贴单时间为18:52,如此频繁的罚款,吃相是不是太难看了点,明明可以通知下来挪车,并且4月4日晚上,是清明节前一晚,放假前居民都回家了,这种执法行为明显与民生不符。要么就在海纳路划线规定停车位,要么就放宽时间,天天这样搞,我要么卖车不开了,要么卖掉宇峰家园房子不住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东新区交通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4月6日17时40分,东新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通过电话507771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经核实,当日我队交警对海纳路违停车辆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进行摄像取证。经查询我队执勤辅警已按流程,通过智能外呼系统对您的车发送挪车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才进行张贴违停告知单。未收到短信的原因很多,例如网络运营商信号不佳,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和短信屏蔽功能,车主更换手机但未及时在交管系统变更备案等等,推送短信提示的主要目的是提醒违法停车及时驶离,以免影响交通;并不能作为违法停车行为免于处罚的合法理由和依据。东新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东新区交通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东新区交通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4月6日17时40分,东新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通过电话507771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经核实,当日我队交警对海纳路违停车辆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进行摄像取证。经查询我队执勤辅警已按流程,通过智能外呼系统对您的车发送挪车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才进行张贴违停告知单。未收到短信的原因很多,例如网络运营商信号不佳,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和短信屏蔽功能,车主更换手机但未及时在交管系统变更备案等等,推送短信提示的主要目的是提醒违法停车及时驶离,以免影响交通;并不能作为违法停车行为免于处罚的合法理由和依据。东新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东新区交通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