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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保护乱搭乱建!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4-6点击:34
留言板:武汉市城管条例第十七条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容貌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顶部、平台、外走廊、外墙无杂物堆放、无违法搭建附属设施。阳逻街商贸城小区66号至68号门口地势较高,为了方便67号居民携带电动车、自行车和手拖车进出,开发商修了一个台阶,这个台阶是公共用地,任何人不得私自据为己有,66号藐视城管法规,乱搭乱建,66号修建了花坛把路拦了起来,这不仅影响行人通行,还影响市容美观,与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对于这处乱搭乱建,城管一直是无视法规,不惜丧失人格,用撒谎的方式保护乱搭乱建者,讨好极端个人主义者,例如:经调查,阳逻街综合执法中心执法队员接此督办单后立即到达现场核实,阳逻街商贸城小区66号居民是一家诊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就诊人员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并且楼上居民有乱扔杂物的现象,为保证就诊人员的人身安全,安装了遮阳棚。(66号1-3楼都是他们家的,哪来的楼上居民乱扔杂物,撒谎撒得如此弱智,分明是为了扩大营业面积。)未发现新投诉建议阳逻街商贸城小区66号居民门口的移动的不属于花坛(睁着眼睛说瞎话,叫他们把这个水泥墩子移动一下。)。还用过一次假照片。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新洲区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收到您的诉求后,迅速协调阳逻街综合执法中心进行调查。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核实,未发现新增违法建设。阳逻街商贸城小区66号居民门口的几盆盆栽是可移动的不属于花坛。68号居民因房屋年久失修,造成严重漏水,导致墙体脱皮,存在安全隐患,故将墙体脱落部分设置遮雨棚,不属于车库。两户居民将相关情况已向社区进行说明。 4月4日08时26分、09时13分、09时55分,新洲区阳逻街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998688279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因三次拨打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故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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