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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求按合同退还面积差金额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31点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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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按合同退还面积差金额
投诉武汉申智成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2017年7月5日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购置青山区宜居路100号绿地青山,香树花城C地块二期A11栋1单元6层04号商品房达成协议,合同约定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37.04平方米,单价为元11219/平米,并于合同第八条约定若商品房存在面积误差,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合同签订后,于2021年4月21日依法办理不动产证书,证书记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36.55平方米,小于合同约定面积0.49平方米,误差比为0.36%,其房屋面积差金额为5497.3元。按《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所负合同义务退还面积差金额5497.3元。
官方回复:尊敬的李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面积差价未退还的情况告知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发企业称现因为种种原因,退款进度缓慢,会加紧上报处理有关情况,待有最新进展后会第一时间联系您核实处理。我局也多次约谈督办有关该企业面积差退还缓慢的问题,后期也将一直督促处理,同时也建议您,如果无法和开发企业达成一致决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3月29日,我局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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