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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押金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30点击:28
留言板:购买商品房收房时,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要收取装修押金,业主明确表示近期暂不考虑装修,故不愿交装修押金,今后需装修时再交。开发商这种不交房的行为是否违约?怎么处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李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江景湾小区装修押金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根据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对装修房屋实行保证金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或者业主大会制定管理办法,对保证金标准、退还时间和相关责任等进行具体规定。物业公司会和您进行沟通。3月29日12时20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027—8478507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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