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费月票霸王条款乱收费,并且长期不主动提工增值税发票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30点击:23

留言板:钢花新村111街物业小区物业主体为长江物业,本人长期异地出差,小区停车一直为月票办理,2月28日回到小区后,足额缴纳了月票停车费用,但是物业告知停车日期需从19号开始算起,,19号至28号本人车辆从未停进过小区,也需要从19号算起,并且在111小区停车已经有六年有余、,该小区从未主动提供过缴费发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联系物业了解到,您1月20日交月票80元,有效期是2023年1月20日到2023年2月19日。您最后一次离场时间是2月16日,3月1日您再次进场3月2日补交一个月的停车费,因车主上次月卡有效期的止期2023.2.19到2023.3.1之间未间隔一个月,不能作为断交车处理,故只能从2月20日开始顺延到3月19日,您每次都没有到办公室交费,自行在门岗转车费,门岗一提示在办公室拿收据,收据上业著名拿收据换取发票。后与您联系核实,您的问题已处理。3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告知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联系物业了解到,您1月20日交月票80元,有效期是2023年1月20日到2023年2月19日。您最后一次离场时间是2月16日,3月1日您再次进场3月2日补交一个月的停车费,因车主上次月卡有效期的止期2023.2.19到2023.3.1之间未间隔一个月,不能作为断交车处理,故只能从2月20日开始顺延到3月19日,您每次都没有到办公室交费,自行在门岗转车费,门岗一提示在办公室拿收据,收据上业著名拿收据换取发票。后与您联系核实,您的问题已处理。3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告知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