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学府丽城二期别墅区违规侵占公共土地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16点击:87
留言板:蔡甸区学府丽城二期,本来属于高层住宅,却参杂一起,靠近湖边建设多栋别墅区,非常可恨的是湖边别墅区业主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强占本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公摊面积,私自在自家大门前后修建违规铁栅栏,特别是A-1,A-2等别墅业主,尤其突出,大肆侵占公共土地,圈占大量公共区域面积,使得其他小区业主无法在小区内通过楼栋间区域,无法走在小区内部后面看湖,极大侵害了绝大多数高层业主的权益,还有就是别墅私家车可以随意开进来,和开发商承诺的人车分离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强烈要求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铁围栏,还公摊面积为广发业主服务,还公共区域为国家公众使用,禁止私家车入内,危害小区人身安全,不要让有权有势的别墅牛人无法无天,维护法治!期待政府,相信政府,严厉执法,为民做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小区业主违规搭建的问题。经了解,您是绿地美湖二期小区的业主,根据“武汉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5]35号):城管部门负责查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毁绿种菜和养殖家禽、噪声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穿墙打洞”、“挖地三尺”等行为。物业企业已对相关违建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下达违法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见附图),2022年1月16日,物业企业已上报至城管部门(见附图),2023年3月9日,城管部门再次到现场查看情况。物业企业反馈后期将加大巡查力度,如劝阻制止无效,上报城管部门。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区住建局物业科要求物业企业与您做好解释工作。3月9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34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反映绿地美湖二期A1、A2等别墅区业主私自安装透绿式铁质围栏圈地围院子,侵占小区公共面积。针对反映的此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赶至现场进行勘测,并已通知涉及此问题的业主来我中心做出情况说明,配合我中心制作调查笔录,目前正按照执法程序处理中。2023年3月9日,我中心通过电话1336728585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蔡甸区大集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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