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天地违规收费,强制收费。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5点击:26

留言板:汉南天地二期,作为烂尾楼,一堆历史遗留问题不处理,动不动就要求收取停车费。已经确定地面车位是业主公摊。现在强制收费,不交钱就不让出小区,目前只出了一个通知,没有任何相关的文件公示,强制收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了解,您主要是反映汉南天地2期停车收费等问题。获悉情况后,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汉南天地二期于2018年2月6日交付,开发商与诉求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停车费有约定。合同约定地上车位300元/月,地上物业公司收取72元/月。地下车位150元/月(包含96元/月车位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小区停车收费方案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2月13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止。3月1日开始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2018】22号)规定及省物价局、省住建厅《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解读,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1897169456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工作信任和支持。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了解,您主要是反映汉南天地2期停车收费等问题。获悉情况后,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汉南天地二期于2018年2月6日交付,开发商与诉求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停车费有约定。合同约定地上车位300元/月,地上物业公司收取72元/月。地下车位150元/月(包含96元/月车位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小区停车收费方案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2月13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止。3月1日开始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2018】22号)规定及省物价局、省住建厅《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解读,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1897169456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工作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