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销售存在欺骗欺诈,要求退定金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5点击:29

留言板:我妹妹于2023年2月19日赴金地汉口峯汇订房,售楼部在隐瞒她定的房号为工抵房事实的情况下,让她签订了认购书,我向开发商转账10万元定金,我本人未签任何代付款协议。待回家查询房管局官网,才发现所选房号为抵押状态,质问售楼部之后,置业顾问还谎称不是工抵房,售楼部销售领导直接声称不告知工抵房为行业潜规则,并且沟通过程态度极为恶劣,我的诉求为金地汉口峯汇不告知房屋抵押状态的行为不合法不合规,要求退还10万元定金。沟通过程全程已录音,因无法上传录音格式文件, 受理期间可以以邮件形式提供录音证据。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金地汉口峯汇工抵房退定的问题,经核实,通过您发的邮件证据证明您妹妹购买的房屋确实是抵押状态,就此问题我们已对开发商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以后规范销售流程。因您妹妹已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根据合同约定,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定金已编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五百八十七条等。其中有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受法律保护,行政部门无权干涉。关于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您举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3月3日,我局通过02783780758向您反馈相关情况,您已知晓,我局将持续做好协调督办工作,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金地汉口峯汇工抵房退定的问题,经核实,通过您发的邮件证据证明您妹妹购买的房屋确实是抵押状态,就此问题我们已对开发商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以后规范销售流程。因您妹妹已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根据合同约定,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定金已编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五百八十七条等。其中有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受法律保护,行政部门无权干涉。关于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您举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3月3日,我局通过02783780758向您反馈相关情况,您已知晓,我局将持续做好协调督办工作,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