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售不租,停车难,难停车
东西湖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2点击:24

留言板:融创观澜壹号小区交房好几年了,车位仍然只售不租且临停费用过高,大量空置车位不月租,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也致使硚孝高速桥下路面和小区周边被迫大量违停情况长期持续发生。政府相关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对于未售的车位,只要业主有租用需求,开发商就“应当”出租,不得空置。这个民生问题希望政府能协调解决!希望对未售的地下车位开放按月/季度/年度等方式来短租,尽管产权属于开发商,但限定使用的优先对象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官方回复: 尊敬的舒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2023年2月28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已接听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融创观澜壹号项目延期车位无短租的问题。 我区住建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融创观澜壹号项目系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地下车位于2019年5月23日取得竣工备案证。针对您反映的车位只有长租、临停的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十九条约定,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1)架空层;(2)停车库、地下室。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针对该项目无短租的问题,因开发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再次沟通,开发商仍表示暂时无法开放短租。 2月28日10:36我区住建局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已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
官方回复: 尊敬的舒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2023年2月28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已接听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融创观澜壹号项目延期车位无短租的问题。 我区住建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融创观澜壹号项目系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地下车位于2019年5月23日取得竣工备案证。针对您反映的车位只有长租、临停的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十九条约定,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1)架空层;(2)停车库、地下室。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针对该项目无短租的问题,因开发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再次沟通,开发商仍表示暂时无法开放短租。 2月28日10:36我区住建局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已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