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84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23点击:83

  陈洪安,许蓉侠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和平大道1258号青城国际2栋1单元190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2094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洪安,许蓉侠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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