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84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23点击:77

  罗为肖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马湖路2号保利·心语三期6栋1单元13层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200859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为肖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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