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相关重点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工作,目前相关企业已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质量,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执法中的应用。2023年1月11日至13日,十三大队专职副大队长带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邀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专家,对2022年新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进行帮扶指导检查工作,并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此次重点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数据真实性、运维制度落实等进行帮扶指导检查,共检查企业12家,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25台(套),其中废气(包含VOCs)自动监控设备18台(套)、废水自动监控设备7台(套)。针对检查发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未验收、设备校准记录不规范、运维管理制度、台账不健全、在线运维相关信息未公示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传输、真实准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专家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就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维规范等专业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执法检查能力,也规范了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水平。下一阶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十三大队(经开区)将继续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工作,将专家协助执法工作方式逐步扩大至全区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规范运行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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