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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管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6点击:30
留言板:洪山区武梁路 。保利上城首座
1、私自将企业的广告牌摆在市政人行道上,超出用地、管理红线
2、并且广告牌无任何固定措施,甚至有广告牌被风吹倒在地,差点砸到路人
3、企业私自将石球放置在市政管理的范围内。设置应该由城管设置,而不应该由企业自己在市政道路上设置,超出用地、管理红线
请问一下武汉市城管委,开发商能私自占用市政人行道、市政范围(超出开发商用地红线、物业管理红线)外,私自设置广告牌吗?设置石球?
要求武汉市城管委立即责令整改,将广告牌摆在用地红线内,并且将开发商私自设置的石球撤除,并按正规手续,城管委自己设置自己的路桩,而不应该是开发商私自设置。开发商有权利在市政范围内设置东西吗?(相关图片见附件)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女士: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现场未发现有安放户外广告牌的情况,执法中心人员已责令物业清理该广场上堆放的石球,现场已清理完毕。下步执法中心将加强巡查管控。 2023—2-3 14:51:21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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