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3点击:26

留言板:江汉区绿色家园二期九栋一单元或二单元经常高空抛物,多次差点伤及路人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您反映绿色家园二期九栋经常有居民高空抛物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您如果找不到主要负责人,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进行赔偿。姑嫂树派出所社区民警也会在绿色家园小区内加强宣传,告知居民高空抛物的危害。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所将继续履职尽责,为您服务!1月28日,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689400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您反映绿色家园二期九栋经常有居民高空抛物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您如果找不到主要负责人,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进行赔偿。姑嫂树派出所社区民警也会在绿色家园小区内加强宣传,告知居民高空抛物的危害。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所将继续履职尽责,为您服务!1月28日,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689400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