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医保规〔2019〕3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武医保办〔2019〕15号)要求,经网上初审、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现将拟纳入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8日。公示期间,个人、集体和组织均可就有关医药机构的情况向医保经办机构及其管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附件1: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拟新增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附件3:《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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