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医保规〔2019〕3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武医保办〔2019〕15号)规定,现将2020年度新增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武医保规〔2019〕3号)第六条至第七条规定条件,自愿承担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服务的医药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4日9:00至2020年10月23日17:00。
三、申请材料
具体见《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资料目录》(附件3)、《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料目录》(附件4)。
四、申请方式
医药机构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进入武汉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网上申请系统,具体流程见《关于申请武汉市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工作的网上操作说明》(附件5)。
五、有关要求
各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新增受理工作,医药机构应按照通告时间完成定点申请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请的,各辖区不再受理申请业务。
六、各辖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江岸:027-82260080
江汉:027-85617912
硚口:027-83883501
汉阳:027-84706019
武昌:027-51866309
青山:027-86867722
洪山:027-87223106
东湖:027-67880570
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027-84750229
东西湖区:027-61553758
蔡甸区:027-84948423
江夏区:027-87950959
黄陂区:027-85922209
新洲区:027-89356110
葛洲坝集团公司社保中心(武汉):0717-6718772
相关附件:
1.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医保规〔2019〕3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武医保办〔2019〕15号)
3.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资料目录(样本)
4.《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料目录》(样本)
5.关于申请武汉市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工作的网上操作说明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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