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信息的函
武医保函〔2022〕27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中心,各有关医药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信息的函》(鄂医保函〔202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