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医保函〔2022〕77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中心,各有关医药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信息的函》(鄂医保函〔202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信息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