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医疗保障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签订合同及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抽查医疗机构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采购与实际入库品种、数量、金额等情况,对带量采购政策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进行函询、通报或约谈。
二、各区于每月25日前将督导带量采购落地实施有关情况报送至市局价采处。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83696598,邮箱:whypdlcg@163.com。
三、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履行采购和使用主体责任,按规定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采购,确保中选产品落地落实。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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