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韩家墩市场监督管理所帮我退款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1点击:139

留言板:我2022年12月31日在南泥湾大道宠资宠味在店家未口头明确告知一经出售概不退款的情况下购买了宠物狗和宠物狗粮,狗粮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同时,狗不吃这个狗粮,与商家协商退狗粮,商家拒绝退,我要求韩家墩市场监督管理所帮我退狗粮。
官方回复:尊敬的邓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管局韩家墩所于2023年1月28日10:09分通过电话告知您,由于我所前期已受理,商家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故终止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我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硚口区市场监管局韩家墩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邓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管局韩家墩所于2023年1月28日10:09分通过电话告知您,由于我所前期已受理,商家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故终止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我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硚口区市场监管局韩家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