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白玉山,街道办事处红胜村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4点击:84

留言板:本人红胜村,村民,承包村里土地,开发渔池,(合同是,2017,12.30年一2021.12.30年,渔池是我在,1987年,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自己开荒开发的,一直以来,以承包渔池为生,在合同期间内,2020年8.14.红胜村,将我开发承包渔池,有转租给,长江森林公园,转租后没有人告知,我不要在渔池里养殖,和种植其他东西,也没有告知我要终止我的合同,导致我在2021年,我投资,种植的莲藕,种,苗,人工费等等,亏损严重,2021年4.份起渔池就开始,就以黑恶势力,将我开发30多年的渔池,以黑社会人员,强行,霸道,霸占夺走,取的暴利,多次阻拦无果,还是以暴力将我的渔池回填完,回填后有把树苗栽好,到今天没有得到任何赔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青山区白玉山街工作人员立即与您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您投诉的鱼塘被填的问题,红胜村已收悉,红胜村委会于2020年8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村两委会,将该鱼塘以租代征的形式转租给长江森林项目部,并将此项决议的告村民书张贴于红胜村公示栏,后让村代表下去宣传,不收取2021年租金,2020年12月31日已终止与村民间的承租合同,不再续签。在鱼塘被填后,红胜村委会又多次联系长江森林项目青鱼苗签约代办公司工作人员,由于您提出额外补偿标准过高,与聘请评估公司的价格(青鱼苗补偿费用)相差太大,按照政策是6000元/亩,你要求按照政策补偿之后,额外再补偿15000元/亩,由于您的诉求超出政策范围,施工方与您调解未达成一致,长江森林项目部提议您走司法诉讼。10月11日,红胜村委会联系项目施工负责人再次与您协商补偿事宜,您的额外补偿费用后又降为7500元/亩,协商未果。2022年3月15日上午红胜村委会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就您鱼池被填一事再次协商,您强烈要求长江森林项目征收补偿款为32亩地以每亩2.1万元的价格补偿,合计67.2万元,协商未果;3月16日您向白玉山街道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鱼塘承包合同内容向您讲解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所会公平公正调解,您称不会向法院诉讼,坚持要求补偿67.2万元,协商未果;3月17日,白玉山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红胜村委会进行三方会谈,最后要求50万的补偿款,协商未果。1月18日,青山区白玉山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43978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白玉山街】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青山区白玉山街工作人员立即与您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您投诉的鱼塘被填的问题,红胜村已收悉,红胜村委会于2020年8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村两委会,将该鱼塘以租代征的形式转租给长江森林项目部,并将此项决议的告村民书张贴于红胜村公示栏,后让村代表下去宣传,不收取2021年租金,2020年12月31日已终止与村民间的承租合同,不再续签。在鱼塘被填后,红胜村委会又多次联系长江森林项目青鱼苗签约代办公司工作人员,由于您提出额外补偿标准过高,与聘请评估公司的价格(青鱼苗补偿费用)相差太大,按照政策是6000元/亩,你要求按照政策补偿之后,额外再补偿15000元/亩,由于您的诉求超出政策范围,施工方与您调解未达成一致,长江森林项目部提议您走司法诉讼。10月11日,红胜村委会联系项目施工负责人再次与您协商补偿事宜,您的额外补偿费用后又降为7500元/亩,协商未果。2022年3月15日上午红胜村委会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就您鱼池被填一事再次协商,您强烈要求长江森林项目征收补偿款为32亩地以每亩2.1万元的价格补偿,合计67.2万元,协商未果;3月16日您向白玉山街道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鱼塘承包合同内容向您讲解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所会公平公正调解,您称不会向法院诉讼,坚持要求补偿67.2万元,协商未果;3月17日,白玉山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红胜村委会进行三方会谈,最后要求50万的补偿款,协商未果。1月18日,青山区白玉山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43978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白玉山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