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6第3099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8天前点击:4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6年7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服务专区窗口
  联系方式:6981118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蔡顺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蔡甸区蔡甸街同岗里96号1-1  武房权证蔡字第2003668号  韩杰   2 蔡顺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蔡甸区蔡甸街同岗里96号1-1  蔡国用(2013)第8620号  韩杰   

公告单位: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3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