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631号
根据(2024)京0108执恢1381号,冉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昌2006008344 |
詹云华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4008GB00001F00070001 |
武昌区临江大道57号江南明珠园江宁轩1单元5层1号 |
|
| 2 |
武昌国用(商2007)字第3020号 |
詹云华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04008GB00001F00070001 |
武昌区临江大道57号江南明珠园江宁轩1单元5层1号 |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4日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