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光谷乔强制要求交1年物业费才让装修,垃圾清运费1平19元

武汉通2025-09-23  139

武汉留言板:垃圾清运费过高,高其他周围小区,其他小区低于10元,请调查,另房产证办不了。还必须交1年物业费,请调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建筑垃圾清运费的问题,我区规划局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由于建筑垃圾的清运、消纳由城管部门进行专项管理,物业企业专门委托城管部门许可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统一对小区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处。装修建渣垃圾委托外运费用为19元/平方米。您将装修垃圾清收至装修垃圾指定点位后,物业企业联系清运单位将建渣清运至城管指定建渣场。您可自主选择委托物业企业清运或个人找规范清运单位自运。我区规划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房屋交付通知书》已对交房相关缴费标准进行了告知,物业企业按照交付时间开始收取物业费,您可根据需求按季度或年缴纳物业费。同时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区规划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不得以您未缴纳物业费为由,限制您办理装修手续。(详情见word)。8月14日15时05分、15时36分、16时06分,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65525226回访,三次均未接通,已通过短信联系您。(详情见三次拨打记录和短信截图) 2.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内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高的问题。我局稽查科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的规定,为保证物业区域整洁卫生,物业服务企业可单独设立装修垃圾处理费的收费项目,对产生装修垃圾服务价格应与业主协商,当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过高时,业主可以自行对装修垃圾按有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理,也可委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碍业主自行按规定对装修垃圾进行处理。如双方并未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或业主并未产生装修类垃圾,可不予缴纳上述费用。2025年8月18日17时13分、2025年8月19日16时55分、17时31分,我局稽查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6788606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均未接通,已通过发送短信告知您办理结果。 3.关于您反映涉税投诉问题。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我局税务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您,您均未接听电话,我局无法核实您的诉求,无法开展下一步核查工作。您后续有相关涉税事宜可以拨打我局咨询热线87512366反馈。2025年8月7日11时02分、8月20日11时53分、14时06分,我局税务人员通过电话67880209多次联系您,均未接通,已发送短信告知您办理结果(详情请见三次未接通电话截图和短信附件)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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