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65981号
根据鄂政土批(汉)[2021]209号 、 蔡征确字[2022]第43号,武汉成冠科技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汉集建(92)字第24242号 |
魏啟许 |
宅基地使用权 |
|
蔡甸区常福村二组 |
土地面积:94.2平方米 |
2 |
汉集建(92)字第24243号 |
张良华 |
宅基地使用权 |
|
蔡甸区常福村二组 |
土地面积:73.3平方米 |
3 |
汉集建(92)字第24246号 |
魏啟本 |
宅基地使用权 |
|
蔡甸区常福村二组 |
土地面积:121.5平方米 |
4 |
汉集建(92)字第24245号 |
张良乐 |
宅基地使用权 |
|
蔡甸区常福村二组 |
土地面积:104.2平方米 |
5 |
汉集建(92)字第24244号 |
张良洪 |
宅基地使用权 |
|
蔡甸区常福村二组 |
土地面积:83.7平方米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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