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在2025年3月份领的结婚证,目前还未休婚假,请问是否可以按照7/1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15天执行婚假,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委工作人员于7月17日15点 28分电话联系您,25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第19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含当日)。适用对象为2025年6月25日(含当日)之后我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根据现行政策,若您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在2025年6月25日之前 ,湖北省内职工可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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