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们小区加装电梯去年就公示了,因为一楼2家反对,至今未批。原因无非是高低楼层业主意见要求相差太大。我想能否政府出面,设立一个管理机构,协商加梯业主的不同意见。因为加装电梯后,高低层业主的房产价值可能有些变化,给一楼的补贴少了人家不愿意,按一楼的要求给吧,高层的业主也给不起。我想能否这样,你们政府出面设立一个管理机构,弄一点专用基金。对同意加装电梯的一楼可在房产证上盖个加装电梯的章,如果以后一楼业主要卖房,可以按卖房评估价的10--20%补贴。同样的4,5,6楼的业主房产证也要盖章,以后要卖房,则要上交5--10%增值款给管理机构。如果没人卖房,当然不用掏钱或者补钱。如果算总帐的话,从全市统筹统支的话,政府是不用掏钱的,只是管理一下,平衡高低层业主的利益关系。让加装电梯更容易办下去。个人浅见,敬请斟酌。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芦沟桥路吉林社区临江苑2栋3单元增设电梯事宜。街道、社区于2024年5月6日-5月10日按照《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理流程》相关规定张贴了增设电梯规划方案等公示资料,公示期内收到2栋3单元2名业主以及相邻单元多名业主提出的书面异议。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公示期内,本单元业主或者因增设电梯,通行、采光、噪音、安全等受到直接影响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实名提出书面异议。相关异议事宜应当由相关当事人自行进行充分协商。经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的,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进行调解。相关当事人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街道、社区多次联系相关业主,通过上门沟通、双方业主见面沟通、电话沟通、司法调解等方式进行调解,其中对于司法调解,街道、社区与街道司法所对接搭建好协商平台后,低楼层业主并未参加。下一步,街道、社区将继续搭建平台进行矛盾调解。如有需要,街道、社区也会辅助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025年7月21日9时58分, 永清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387135587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永清街将会继续履行职责。【经办单位:江岸区永清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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