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每次去汉阳区四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疫苗车子开去根本没有地方停车,停在路上又被电子眼拍罚款,之前没划路边停车位还好停车些,现在去了根本没位子停,去了又不是一时半会能出来。每次去每次怕被开罚单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车辆停在四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抓拍,对此有异议的问题。1、通过公安交管网调取您的车辆信息查询到,您的车辆停放在文选路凤仪路路口—文选路书台路路口的市政道路上被高空摄像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之规定,其违法停车行为客观存在,依法应当接受处罚。2、武汉城投公司于2024年4月在四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施划停车泊位17个,后城投公司于2024年5月再次在卫生服务中心门前施划停车泊位6个,前后两次共施划停车泊位23个。通过您的违法图片可看到,路边停车泊位有空余,(附图)不存在您反映的“根本没位子停”的问题。建议您依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停泊泊位内,全民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行畅通。3、若您对此条违法处理有异议的,建议您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到武汉市汉阳区政司法局(汉阳区芳草路1号)申请复议或向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0月12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39313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汉阳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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