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让办理入住手续

武汉通 2024-11-14   38

武汉留言板:2024年买的房,今天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不给办,理由是把之前空置物业费交了才给办理入住,哪条法律规定的,请相关部门解决一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肖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江堤街道工作人员了解:您反映于2024年购房,目前暂未入住鲤跃龙门小区,物业要求缴纳交房至今的物业费,否则不能通水电。您购买的属于空置房,武汉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江堤街道工作人员联系鲤跃龙门小区物业,物业公司表示您需要缴纳物业费,由于是空置房可以跟您优惠处理,您已知晓。2024年10月15日我区江堤街工作人员用84517786的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江堤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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